投诉辽宁省锦州市交通局,对上司谎称已有复核看法,计划不法中断人民人民来信来访权力。
要求:锦州市交通局出示所谓的“回复看法、复查看法、复核看法”。
究竟与来由:
2014年6月,锦州市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兼纪律检查委员会布告董大明,违犯《交风行政承诺实行步调规则》关系条件,为一定联系人随便开明了锦州到宽甸货运线路,该线路包括在我筹备的锦州至东港线路之内,妨碍了第三方筹备权。在我维护合法权益反应该线路一经公示属失效动作的同声,又向上司反应锦州市运输管理处为锦州到宽甸车主经营的锦州到海城车(无线路且是他乡车、黒车)开营业运行证代劳证7年,不法营业运行额达1060万的题目。锦州市交通局2015年8月15日出示回复看法,自己不平到省交通厅请求复查,2015年10月22日交通厅出示复查看法,自己不平到辽宁省人民来信来访局请求复核,2015年11月16日省人民来信来访局出示不予受权奉告书,并倡导辽宁省交通厅废除已做出的《人民来信来访事变复查看法书》。之上究竟是自己对锦州市运输管理处不法开明货运线路和锦州到海城车不法营业运行题目的回复看法、复查看法、复核看法。
2015年10月26日,锦州市交通局对我妨碍报仇,遏止锦州至东港线路售票动作,中断自己营业运行天性,我不平上访,2017年11月7日、2018年2月28日,锦州市交通局两次出示行政回复看法书,称即使不平,60日内到交通厅合议,自己去交通厅提起行政合议,交通厅回应称应请求人民来信来访复查,自己请求人民来信来访复查后,交通厅又不予受权,恢复称应词讼、判决、行政合议。之上题目在各级引导及人民来信来访部分督促办理下,锦州市交通局竟多批次向各上司部分谎称已有复核看法。
综上所述:锦州市交通局中断自己营业运行天性后,2017年11月7日、2018年2月28日,锦州市交通局两次出示行政回复看法书,交通厅不予复查,基础就没有所谓的复核看法。因为锦州市交通局捉弄辽宁省人民来信来访局已有复核看法,形成了案子“被办理并了结”的截止。
再次诉求锦州市交通局出示,“对于锦州市交通局废除锦州到东港车营业运行天性”后的回复看法、复查看法、复核看法。
投诉人:焦苍山,电话:15940601211,地方:锦州市古塔区山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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