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郑夏玉,65年4月份出身于湖南省一个乡村家园。本年7月2号跟女儿一道经老乡引见在嘉兴市桐乡市逾桥新村119号朱玉宝羊毛衫加工场上班,进厂时商定押一个月而后每个月30号发报酬,在厂里上班功夫,每天加班加点,平衡每天上班达12钟点之上。本到8月30日久就该发报酬了,朱玉宝以未结到货款为由,拒不散发咱们7月份报酬。因为我身材不安适9月11号女儿带我回了湖南故乡,9月10号朱玉宝付出我7月份的报酬,还欠8月份报酬5400余元,还欠我女儿7月份报酬2000余元,8月份报酬6600余元。本商定9月20号结清我女儿7月份报酬,9月30号结清咱们8月份报酬的。朱玉宝两夫妇拒不散发拖欠咱们结余报酬,屡次计划未果。10月22日在梧桐街道处事处经处事局费主任融合下签定融合书,许诺11月30号付出我一半报酬为2700元,付出我女儿总报酬的一半4400元,12月31号付出剩下的一半。此刻已过程了商定的付款功夫,处事局电话也不接,咱们该如何办?是否咱们边疆人的报酬在当地人眼底不算什么,朱玉宝已经说过,尔等告处事局也没用的,他联系很好,很多亲属伙伴在法令部分上班。莫非是这个因为引导咱们拿不回咱们的劳力钱?跪求引导帮咱们处置题目,让咱们老人民拿回本人劳累处事赚到的劳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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