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楚店镇发生一起楚店镇政府非法批准占用70余亩基本农田开发建设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2014年,当地群众向国土资源部举报违规行为,引起了国土资源部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的高度重视。同时,被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列为立案案件,责成亳州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至
在办案过程中,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向亳州市检察院移交了涉嫌国家官员在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中的犯罪线索。亳州市检察院张宝东、吕龙伟负责查处此类重大土地资源违法行为。张保东和吕龙伟只对一位国土资源部小局长发起了调查和起诉。至
辖区国土资源办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制止违法行为,并下发通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同时,他们多次向涡阳县国土资源局、楚店镇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口头或书面汇报。该局局长还对书面报告签署了明确意见:分管局长将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然而,亳州市检察院张保东、吕龙伟无视案件事实,片面接受了与国土资源厅长有重大关系的楚店镇政府相关人员的虚假证言。他们错误地认为国土资源局局长构成玩忽职守罪。至
如此重大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连涡阳县国土资源局都查不出来,难道是一个国土资源局小局长的责任吗?负责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专门机构涡阳县土地监察大队怎么了?国土资源局领导就没有责任了吗?这不得不让大家怀疑案子背后是否有隐形交易。请问佤州市检察院张宝东、卢龙伟有这么明显的失职吗?谁来监督工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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